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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瑞穗鄉重陽敬老禮金發放作業要點

  • 發布單位:花蓮縣瑞穗鄉公所

本鄉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對象:
1. 農曆9月9日重陽節當日年滿70歲老人。
2. 於重陽節當日設籍本鄉滿三個月並實際居住者。
3. 以本所編列發放名冊為發放對象。但於發放名冊確定後,如有戶籍異動情形如遷出 而喪失領取資格者,本所將停止發放。發放期間如遇死亡,改由遺屬領取。
4. 帳戶申請書係以有意願申請重陽禮金轉帳撥款者,沿襲親領重陽 禮金現金之長者,免申請亦無需填寫申請書;另百歲以上長者 親至長者家中致贈重陽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