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瑞穗鄉公所徵(課員)職代約僱人員1名 公告
一、僱用機關:花蓮縣瑞穗鄉公所
二、僱用期間: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試錄取人員報
到前1日止。
三、僱用人數:正取1名,候補1名(候補期間為1個月)。
四、工作內容:辦理調解、地政、客家及民防收容等業務及其他臨時
交辦事項。
五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。
六、資格條件:
(一)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。
(二)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七、薪資待遇:月薪約新台幣3萬6,932元。
八、報名方式:
(一)1.可由事求人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或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(履歷表格式下載:銓敘部全球資訊網/下載專區/常用表格下載/公務人員履歷表--簡式)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。註明應徵職缺、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,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,寄(送)達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人事室收。
(二)審查合格人員,將擇優通知面談;逾期報名、檢附資料不齊全、資料不符者,恕不受理,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;錄用者公布本所網站並電話通知;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(三)錄取後須查驗明文件正本,如查明所檢附影本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除撤銷錄取資格外,移送司法機關辦理。
(四)聯絡電話:03─8872222轉160黃人事管理員。
九、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23日17時止(報名截止)。